七、课程实施提出的问题
      
研究性学习开展三年来,我们收益颇多,但困惑也不少。其中主要的如:
      1、在研究性学习中,什么样的教师才算是合格教师?什么样的教师称得上优秀教师?拒绝参加研究性学习课程指导工作的教师,学校该怎样处理?
      2、教师培训是决定研究性学习的关键所在。以往的教师培训,主要是学历达标教育、教材教法讲座和现代教育技术指导,基本上围绕教师的学科知识进行。研究性学习真正把教师推进了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一个新环境,提出了教师培训的艰巨任务。
      3、教师担任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指导工作,所付出的劳动远比通常开设新的一门学科课程多。以往按教师教学时数来评价教师的做法显然强调的只是劳动强度,代表的是劳动密集型时代的评价原则,已经不适应开设研究性学习后对教师的评价。那么现在应该怎样评价教师的工作?
      4、如果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中发生学生意外受伤害事故,是否有法规来保证学校的合法权利,扫除课程开设的障碍?
      5、研究性学习的教育资源需要充分地开拓,例如,在长期的实践中社区能否一如既往支持学校?
      6、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仍受高考指挥棒指挥时,随着年级的增高,高考压力增大,研究性学习怎样与高考相协调?
      7、研究性学习的灵活性与固定的课程表上三课时的时间之间的矛盾怎样解决?
      所有这些问题,非一所学校所能解决。我们学校尝到了开设研究性学习的甜头,真正感到它是一门全面提高学生和教师素质、培养学生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重要课程,因此我们更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能为研究性学习的顺利、有效开设提供必须的条件和政策支持,以使研究性学习能真正成为我国高中课程板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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